提名委員會根據以下提名程序及準則以及根據董事會所採納之職權範圍及其書面提名政策履行以下職務及職能:
- 釐定本年度提名董事之政策;
- 本年度根據上市規則所載規定及本公司組織細則,經考慮候選人之過往表現及經驗、學術及工作資歷、一般市場狀況後,採納提名程序,以及挑選及推薦人選擔任董事之過程及標準,致使董事會由具備多樣及均衡技能及經驗之人士組成;
- 考慮利益衝突之事宜、董事之表現及操守問題,定期檢討董事擔當之角色;
- 根據上市規則所載規定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及
- 定期檢討本公司之提名政策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以確保該等政策之成效,並檢討達致該等政策有關目標之任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