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麥國基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成員

劉斐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徐鑫煒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所採納之職權範圍及其書面薪酬政策履行以下職務及職能:

  1. 確保設有正規而具透明度之程序,以監察、制定及釐定有關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待遇之政策;
  2. 因應本公司之企業目標而評核執行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成就及表現,以及檢討彼等按表現釐定之薪酬;
  3. 批准執行董事之服務協議或委任書(按適用)之條款;
  4. 有效監督及管理本公司之股份獎勵及購股權計劃及其他股份獎勵計劃(如有);
  5. (i)獲授權釐定個別執行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待遇,或(ii)就執行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待遇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然而薪酬委員會於本年度內採納前述模式(ii),並(iii)檢討非執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及
  6. 確保概無董事或任何其聯繫人介入釐定其本身之薪酬。
薪酬委員會
主席

麥國基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成員

劉斐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徐鑫煒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